青岛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从政策要求到实践落地的路径指南
家长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仅是家庭需求,更是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来源:教育部网站)这意味着,家长的“学习”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家庭因特殊情况更需要精准指导。比如离异重组、农村留守、强制戒毒人员家庭等,这些家庭的孩子容易出现心理或行为偏差。最高检、全国妇联等联合印发的《意见》强调: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问题,尚未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差或遭受侵害后果的,应当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特别是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如离异和重组家庭、父母长期分离家庭、收养家庭、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家庭、强制戒毒人员家庭、服刑人员家庭、残疾人家庭、曾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等,更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来源: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这些指导就像“家庭急救包”,能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当前家庭教育中,“重智轻德、忽视体美劳”是普遍问题。青岛针对这一痛点,出台《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创新性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针对目前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长于智、疏于德、弱于体美、缺于劳的现状,创新性地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家庭教育中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指导内容分别予以明确,在指导家长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品质的同时,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应有地位,让“五育”并举的理念在家庭教育中落地生根。这一举措让家长不再“盲目补课”,而是学会从“全面发展”的角度培养孩子。
青岛的家庭教育指导不仅有政策支持,更有实实在在的落地措施。比如:在青岛,市妇联的青岛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可提供家长大课堂、家风家训等服务,在社区(村)经常性组织“家长学校”活动。在中小学校,每个年级至少配备了1名兼(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每年,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都超过千场。这些服务就像“家庭教练”,让家长在遇到“孩子沉迷手机”“叛逆期沟通”等问题时,能找到具体的解决方法。
青岛朝晨教育作为本地专注青少年教育的机构,不仅提供学科辅导,还注重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介绍中提到:青岛朝晨教育通过针对性的个性化课程帮助学员找到学习方法和习惯,激发内在潜力,重获信心,助其在成长道路上少走弯路,尽快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使其能科学帮助孩子顺利走过青少年时期。如果您正在为孩子的学习或家庭教育问题烦恼,不妨联系朝晨教育,让专业团队为您提供帮助。